国内经济政策紧密围绕民生福祉与经济增长协同发展的目标,多点开花,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。
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,国内经济政策紧密围绕民生福祉与经济增长协同发展的目标,多点开花,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,一系列政策举措极具代表性,从消费、养老等多个关键领域勾勒出经济政策的发力方向。
在刺激消费层面,政策组合拳效果显著。宁夏商务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》,可谓目标明确、措施得力。其核心目标在于力争 2025 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5%左右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 8%左右。方案涵盖九大行动,从多个维度激发消费潜力。在居民增收夯实消费基础行动中,通过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利用稳岗返还、税费减免等手段助力企业减负稳岗,同时积极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质量,落实养老金、医保补助标准提升等政策,加大困难群体救助,全方位提升居民消费能力。在大宗消费品稳基扩容行动里,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极具吸引力,购买乘用车新车,依据购车发票金额(含税),20 万元(含)以上补贴不高于 6000 元,10 万元(含)至 20 万元补贴不高于 4000 元,10 万元(不含)以内补贴不高于 2000 元,极大刺激了汽车消费这一重要领域。此外,积极培育新兴消费热点,大力发展首发经济,对引进年营业额超 200 万元自治区级品牌首店的主体给予 10 万元奖励(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),鼓励了商业创新与品牌集聚。
养老领域政策同样为民生经济托底。宁夏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 “两项补贴” 制度,精准帮扶特定老年群体。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 60 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补贴标准依据失能程度从轻度失能的 100 元/人・月到重度、完全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 200 元/人・月不等,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及入住养老机构支出。护理补贴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中 60 周岁及以上的中度、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,补贴标准分别为中度失能 150 元/人・月,重度、完全失能 200 元/人・月,用于支付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基础护理费及相关康复护理服务费用。这一制度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负担,稳定了家庭消费预期,为养老产业发展注入动力,带动相关服务消费。
从宏观视角看,这些政策背后反映出国内经济政策致力于打通经济循环堵点,促进消费与民生保障相互促进。一方面,通过促进居民增收、改善消费环境、创新消费业态等方式激发消费活力,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,其提升能够带动生产、流通等各个环节发展;另一方面,养老等民生保障政策的完善,增强了居民消费信心,减少后顾之忧,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,形成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。展望未来,随着各地类似政策的持续推进与完善,国内经济将在稳健的民生保障基础上,实现更高质量、更可持续的发展。